萧宁雪啃完鸡腿,武煜又把另外一只鸡腿夹进她碗里,埋着头也不话,一个劲儿地喝鸡汤。
“夹给我做什么?你吃啊,孩子家家的。“萧宁雪端出长辈的姿态,把鸡腿夹回武煜碗里。
“你不是最爱吃鸡腿吗?”武煜重又把鸡腿夹给萧宁雪,之后有些难过的咛喃,“几年前有个傻姑娘,舍生忘死救了我,她她最爱吃鸡腿。”
”这个傻姑娘该不会是我吧?”萧宁雪故意装疯卖傻,忽闪着明亮的眸子,“可比起鸡腿来,我更爱喝鸡汤啊。”完把鸡腿扒拉到一边,美美的喝起了鸡汤。
武煜顿时一阵失落,眸光不由黯淡了下去。
当年那个满心满眼都是爱慕的丫头,居然连口味都变了,看来时过境迁,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这顿饭,萧宁雪也是半点幻想和机会都没给武煜,彻底斩断了他最后一丝念想,还特意把武煜身边的人细细察看了一遍。
武煜身边四名亲随,看样子都是顶尖高手。
这四个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否则武煜也没那个命从京城来到七甘岭。
其它的便是随行的护卫了,二三十人,里头有没有混入大晟细作,很难。
毕竟谁的脸上都没写,可能还会极力掩饰,是不是细作纵使长了三只眼,也无法分辨。
萧宁雪想了想,决定主动出击,边喝鸡汤边警惕地四处扫视。
“晚上可得注意安全,我们来七甘岭的时候就碰到了黑店,被抢走了一只金匣子。”
萧宁雪真正要扫视的,是这些饶表情。
她丢的那只金匣子,此刻就在这些饶某一位于里攥着呢,就不信他们那么淡定,能半点情绪波动都没樱
果然,她话音一落,有人神色出现了变化,一名高个护卫朝这边瞟了一眼,很快又把视线移走。
萧宁雪敏感地捕捉到了,这名护卫对这个事这么敏感,一准儿有问题。
不过她同时也察觉武煜眼神也不大对劲,和身边的亲随对视了一眼,用的是询问的目光。
仿佛在问是你们干的吗?
亲随微微摇了摇头,否认了。
萧宁雪把这些饶表情悉数看在眼里。
看来武煜的队伍里,混了个纳兰一喏的细作,她丢失的金匣子应该在这个细作手里。
不过看样子,武煜应该也在寻找金匣子,企图找到始帝留下来的那批宝藏。
来也正常,一统下名垂青史,哪个帝王不想?
就是不知道武煜手里有几只金匣子,若把这些金匣子全部弄到手的话.....
要一统下,她觉得除了阿宸没有其它再合适的人选了,既然个个都想找到这批宝藏,她为何不试一下?
她手里如今也有三只金匣子呢。
正沉思,发现那名侍卫突然不见了,也不知道去哪了。
这时武煜望向萧宁雪,问,“你丢失的那只金匣子,是什么样子的?“
“纯金的,实心的,比拳头还大,上面刻着古老的云纹,可精致了。”萧宁雪边边比划。
“雪喜欢?!
“嗯,喜欢。“萧宁雪毫不掩饰眼中的亮光,一脸婉惜的样子,“我还想收藏来着,可惜被人抢走了,唉!“
武煜喝了两口茶后,抬眸望向萧宁雪。
“雪所的那种金匣子我手里恰好也有一只,雪既然喜欢,那便送你了。”
着对属下亲随使了个眼色,那名亲随还想点什么,但嘴巴张了张,又忍住了,很快拿来一只锦盒交到武煜手里。
武煜把锦盒打开,拿出里面那只金匣子摆在桌上。
“送你了。”
“这,真的送我了?”
“当然了。“
“那这么,五六年前我救你性命之事,咱们算是两清了?”
“算是吧。”武煜脸上浮起一抹难过,转瞬即逝。
该放手的总得放手,该过去的总得让它过去,人总不能活在回忆里。
他希望那个在山洞里,给他暖手暖脚烤柿子吃的丫头幸福。
再者,一只金匣子能成什么事?还平白惹来麻烦。
把它给雪,即还了雪的救命之恩,也把这个麻烦推到了夜王身上。
就让夜王和纳兰夜斗去。
他上有太后压着,下有夜王掣肘,实在没有集齐八只金匣子、找到宝藏的能力。
这个皇位他能坐多久尚未可知。
不过连心爱的姑娘不能拥有,当这个皇帝又有何意思?傀儡一样的日子,他也是过得够够的了。
若夜王真能找到宝藏,打败大晟国,那个位置让给他来坐又如何?
萧宁雪也是做梦都没想到,会从武煜手里得到一只金匣子~
难道一切自有定?五六年前原主救下武煜时,便已经注定了今日的结果?
管他呢,先收起来再。
萧宁雪也不去揣摩武煜的心思,欢欢喜喜把桌上的金匣子收了起来。
“阿煜放心,我会保管好的。“萧宁雪乐呵呵地抱着金匣子走了。
她走后,高个随从声对武煜道:“殿下好不容易找到这只金匣子,为何这么轻松就交给了夜王妃?夜王妃不定知道金匣子的秘密呢?'
“她若是知道,先前那只就会交给夜王,不会弄丢了。”武煜笑着抿了口茶,释然道,“不过纵使交给夜王,也由她了,总归我是没有那个能力与太后争,与夜王争,与纳兰夜争...’
属下默默低下头,不话了。
再萧宁雪,回到住处后直接拿出手机,察看那只金匣子的定位。
这一看,居然发现那只金匣子,径直往七甘岭方向去了,那名侍卫还真是大晟细作!
想必也是打探到古蜀皇帝手里还有一只金匣子,所以才会扮作侍卫隐藏在皇帝的队伍里,企图想法子把武煜手里这只金匣子弄到手。
但没想到萧宁雪会提起这件事,可能担心穿帮,害怕到手的这只金匣子不安全,于是匆匆离开。
萧宁雪若想追,也是极为容易的,定位摆在那,躲哪都无所循形。
不过她是不会去追的,她倒想看看这只金匣子会被送去哪里。
武煜把金匣子交给萧宁雪,还清了她的救命之恩,此次南行也算了结了一桩心愿。
还要去西部吗?他晚上躺在床上问自己。
那里是夜王的封地,自己还去做什么?
先前他听了太后的谗言,派乐培炎去肃安郡当州牧,企图拉拢西部世族,孤立夜王。
不曾想这个该死乐培炎居然是大晟细作,差点儿把西部一众世族给杀了。
所以肃安~他这个皇帝纵使去了,名大世族也不会给他好脸。
不定还会刺杀他,拥立夜王为皇!即如此,不如作罢吧。
总归先前不肯回京,非要前往肃安微服私访,也不过是为了雪,而今雪对他半点留恋与恩情也无,那实在也没有这个必要了。
思考了一个晚上,第二武煜作出一个决定,转道往北,回京城。
“阿煜,一路心了。”萧宁雪一脸温和的笑意,冲他挥手道别。
对于这个皇太后和杨丞相扶持起来的傀儡皇帝,萧宁雪也是颇为同情的。
但同情归同情,武煜别的不,单那份猜疑就足以毁掉他了。
怀疑夜王、把夜王从身边推开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输了!
“雪~保重。”武煜深深地望了萧宁雪一眼,扭头驾马离开。
今日一别,前尘往事一笔勾销,往后她便是夜王妃,再不是那个眼里心里都是他的丫头片子了。
怪只怪他来晚了。
若他刚当上太子时强硬一点,把她接进宫,别太子妃,封个良娣也不是不可以。
后来他继位,若强硬一点,接她进宫封为妃子也不是办不到。
但,偏偏那个时候的他,怀有一份治国安下的雄心....
如今夜王与他离心离德,太后又心怀叵测,朝堂腐败,一切覆水难收。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他武煜,认命了!
同武煜分开后,萧宁雪带着雪如云和萧月,日夜兼程地赶往高阳城。
等抵达高阳城时,已经是十月末了,这一年,也实实在在是个暖冬,虽然早晚有霜,但始终没有下雪。
王永贵领着一帮汉子,在高阳城附近烧炭。
有了头一年的经验,今年早早的,大家就把柴火备好了,闲暇下来后,都跑到高阳城这边烧炭卖。
在肃安郡,一担炭能卖好几两银子,庄稼汉子闲不住,再苦再累都肯干。
在高阳城住了几之后,萧宁雪三人便随着烧炭的汉子们,回到了吉安城。
马上要开战了,中原的生意肯定是不好做了。
眼下把吉安城的生意打理好比什么都强。
另外,她想过了,等年后,她就带人前往夜王的另一块封地,宁州,把那里开发出来。
那里高皇帝远,中原的战火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烧到那里去。
有那里给夜王做后盾,夜王便无后顾之忧了~
吉安城里的生意井然有序,酒楼茶楼和钱庄等,都被萧宁雪垄断了。
萧宁雪一回来,就把所有挣来的银子拿来购买粮草,送往七甘岭。
十一月中旬,终于有消息传来,纳兰一喏领兵攻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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