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妮的整个学生时代是寂寞的,她的丑超过了“界”,超出了人们忍受的范围。
就像更年期的“毒舌”母亲毛凤美的,这不是一般的丑,是比一般的丑还要丑上多少倍的丑。
母亲毛风美的话,让任妮听了很难受,不过她也明白了为什么整个学生时代没有一个男生主动搭讪她的原因。
她羡慕那些被男生追的女生,唉,她的整个花季时光都是灰色调的。
任妮注定不是一个安分的孩儿,她的青春期是叛逆的,她还有一段逃学经历。
那是她上初中时,任妮穿肥大无形的牛仔装,头发剃成板寸,混在一帮逃学的男孩子堆里。
学抽烟喝酒,坐着时翘着一条二郎腿还一抖一抖的。
吞烟吐雾,站立时一只腿撇着,话摇晃着脑袋,一只手捏着烟卷,还时不时用剩下的手指头摸索一下红褐色的“毛毛虫。”
把自己整成街头混混模样。
果然这招管用,再没有缺着她的面嘲笑她的“毛毛虫”像是一坨屎粑粑,任妮之后失踪了一个星期。
父亲任志斌当时正出差在外,母亲毛凤美从一堆游荡在网吧里的男孩子群里把任妮揪出来。
拉扯着到了家里,一把摁在了床上,扒下任妮的裤子,抄起擀面杖对着任妮光溜溜的屁股就打下去。
任妮一直趴着不动,打着打着,毛凤美扔下擀面杖,搂着任妮红彤彤的屁股就哭开了:
“妮,妈妈是爱你的,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你哭啊,你为什么不哭啊?你为什么不跑啊?跑了,妈妈就打不着你了,呜呜--------”
那,十三岁的任妮第一次来了大姨妈,弄得内裤里血里胡拉的,把毛凤美吓坏了。
起初以为是她把任妮打出了内伤,后来又想到任妮与一群男生混迹过一段时间。
毛凤美想到了任妮可能犯了无法想象的错误,连忙带任妮去医院挂了一个妇科。
还好,检查结果,一切都是正常的,原来是任妮的第二生理期发育了。
毛凤美把撕开的卫生巾帮任妮贴在内裤里,又帮她提上裤子,就像任妮时候一样。
毛凤美把任妮搂在怀里,任妮一动不动,任由母亲毛凤美摆弄她。
之后的任妮开始洗心革面,结束了不良嗜好,不再抽烟酗酒,不到男孩子群里混。
她留起了头发,不过后来她的头型无论如何变化,额头上厚厚的齐刘海儿始终覆盖在眼皮上方位置。
任妮的头发又浓又密,如果不细看,是看不到下面躲藏着一条毛毛虫的。
在“毛毛虫”陪伴下,任妮的童年时代,花季少女时代,她的青春,都灰溜溜的从身边溜走。
转眼到了二十五岁。至此,仍没有出现如亲属们所的任何“界下凡”,“转世灵童”的迹象。
任妮混了一个中专技校毕业,好的工作不好找,只能在一些的个体或是私企里干活儿。
工资不高,三险也没有保证,任妮只得跳槽又跳槽,这样折腾了几年下来,她还是没有一份稳定工作,本该拿到手的钱也往往拿不到手。
她已经奔往了大龄剩女之粒
一家新开业的饭店正在招聘女服务员,本来对于饭店女服务员的工作,一般有城镇户口的女青年是看不上眼的。
不过现在没有合适工作之前,任妮想先到里面打个工,她不想这么大了还啃老。
这家饭店招聘女服务员的标准还挺高,最重要一点要面容姣好,五官端正。
任妮应聘成功,干服务员没有半个月,便被饭店的大堂经理叫了去;
“妮啊,饭店后厨现在正缺个洗碗工,你到了那里,我每月给你比在这边多五百元的工资,你看行不行?”
“早呀。”任妮答应完一转身,她知道是什么原因,是因为额头的“毛毛虫”被一名食客发现,食客向饭店经理反应看着有些不适。
任妮一歪头,晃了晃额头的刘海,“毛毛虫”在下面若隐若现。
本来是抱着干一给一工资来的,没想到,任妮的洗碗工一干就是大半年。
母亲毛风美到处托人给任妮亲,再用威逼利诱为手段,催任妮一次次去相亲。
但相亲的结果,不出毛风美所料,只要任妮与男孩儿见上一面,基本上就没有第二回了。
原因都是人家嫌弃任妮额头上的“毛毛虫”。
任妮并不像毛凤美那样为自己的婚事着急,虽然不敢要求对方一见钟情,起码得是与自己有眼缘的人。
最重要是不能嫌弃她的“毛毛虫”,每次相亲时,任妮都会有意无意地拨弄额前的齐刘海儿。
对方的眼神便由满心欢喜到直直的眼神发愣,到最后落荒而逃。
正是为了避开毛凤美为她安排的相亲,任妮才有了这趟惊险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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