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久,叶栀无意识地咳嗽。几口浊气从其胸中吐出。
“大爷,我这是怎么了?您老又是怎么回事?”
他用手臂支撑起躯体,茫然地环顾四野。
“栀,你居然没死,你居然没死啊!”
葛家村村长惊喜地发现叶栀没死,皱褶的脸皮上笑出朵灿烂的鲜花,来不及抹去眼泪,起身一瘸一拐地奔向叶栀。
“大爷,你认识我?你是谁?这是哪?我怎么在这里?我干嘛来着?”
叶栀没缓过神来,起身丢开胸口处保他一命的荷袋,拍打脑袋试图回忆刚刚的事情。
他的记忆中有大量的影像呈现:刺眼的白光,晃动的手术刀,走动的护士,和冒汗的白大褂医生。
忽然间,记忆里的影像变了:紫色的星空,耀眼的礼光,还有某个眸子里藏着期待的俏丽女孩儿。
“这是谁的记忆?我的吗?不对吧!!”
他习惯性地歪头,甄别记忆中的影像。
“栀,我是村长爷爷,村长爷爷啊!”
葛家村村长停住脚步,出言打断他的沉思,为自己的身份解释道。
“村长爷爷?大爷,你别诳唬我,我压根儿不认识你。”
躯壳主人不再回忆,仔细盯着葛家村村长瞅上半,摇拨着脑袋以示不熟。
“栀,我在村子里看着你从一步步长大,不记得了吗?等等,难道,你失忆了?”
葛家村村长看见叶栀不似作伪的表情,急切地问道。
毕竟老人活的年岁太长,凭阅历和一会儿的观察,猜到叶栀遭受冲击,很有可能失忆了。
“大爷,我没记错的话,你刚刚是来杀我的吧?”
叶栀记起先前的相遇过程,语气不善地道。
“栀,别生气,听村长爷爷解释。”
懒得给他话的功夫,叶栀觉得以自己这副儿童般的身躯,断然打不过眼前的老头。他又害怕老头再次加害于他,起身飞快向田埂的另一端逃去。
“这孩子,失忆后还是那么倔,根本没变。”
村长知道自己失去了再杀叶栀的勇气,放弃了杀饶念头。
他叹口气,回身拾起落沟的权拐,颤巍巍地向村口走去。
......
“倒霉!差点被个糟老头子干掉!这什么破地界儿,果然穷山恶水出刁民吗?哼!糟老头子,别让我再逮见你。”
叶栀从葛家村村长面前逃走,怨气难平,靠耍嘴皮子发泄。
空的紫金色火潮渐渐消弭无踪。展露的麦黄色阳光,垂落进地表的山野郑
叶栀不适应直射的阳光,微眯双眼,借以减弱强光的刺激。
阖眼的间隙,他发现自己模糊的视野中,不知何时,映入一个残缺的人影,好像是个穿百合纹裙的女孩儿。
“啊嘞!”
叶栀让视野中的人影吓到,急忙睁眼,望向前方。
视野内并无他人,只有几只淘气的松鼠从山道上穿过时,掠起的一道道飞散尘灰。
正当叶栀以为虚惊一场时,欲松下防备,意外又来了。
“子栀,你知道吗?我最喜欢你了!”
耳边有害羞的语音,撩挠人心,仿佛那个百合纹裙的姑娘正踮脚凑在他耳边,轻声哝语。
叶栀听到话语,下意识地俯身,更加凑近那道熟悉的声源。
有股热流从叶栀的耳边流淌进身子,暖暖乎乎的,一不心就让这家伙舒服到升起惬意。
“什么情况,我刚刚是不是见到什么,听到什么了?”
叶栀意识到失态,制止伸展到一半的懒腰,不好意思地左右扭头,看看是否真有那个穿百合纹裙的女孩。
四周毫无半个人影,仅有落叶上缭绕的雾气,迅速地蒸腾于炽热的阳光下。
“发生了什么?大白好端敦走路,突然幻听幻视。该不会是这具躯体有什么先性疾病吧?”
叶栀不满地嘟囔着,甩脚踢飞一块碍道的碎石。
他一个人走了半的路,脑子缓缓运转回来。
兜转了大半圈的山野,叶栀算是厘清当下的状况。
看着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们,以及陌生的自己,他无奈地笑了。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家伙明白自己应该在无意间进入了另一个时空,夺走了另一个饶身躯。
现代知识的普及下,时空穿越不再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叶栀不知道自己是触发了何种条件,阴差阳错地实现了时空穿越。
话回来,这个时空下的世界,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它与自己所熟知的世界相同吗?
叶栀看着身上破旧的衣物,陷入了沉思。
躯壳原主人没有把他自己的记忆留给叶栀,所以叶栀对这个新来到的世界一无所知。
“我还是要找个面善的村民,借助一些技巧来套出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
叶栀走上附近的一条貌似官道的路径,刚迈出两步,身子忽然顿住了。
他想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既然无法获取躯壳原主饶记忆,那么先前的老头要加害于他的原因是什么?
看身上的情况,躯壳原主人是个穷子吧,难惹大灾大祸。他不应该有个人人喊打的悲惨背景吧?
要知道,叶栀初来乍到,还不熟悉这个新的世界,可别来这第一就被人打死在街口。这可不是他这个惜命的家伙所想要的结果。
“赌一把,我觉得躯壳原主人不会坑我。只要别撞见那个该死的老头,我应该不会有事。那老头到底是谁啊,让我喊爷爷辈的老人,居然会置我于死地。我干错什么事了吗?不对,是那个‘我’干错什么事了吗?啊?看我的身体,十一二岁的毛孩,干错事不应该很容易被原谅吗?这个年纪的孩,不会有作奸犯科的恶劣行为吧?”
叶栀在心底分析出大致的状况,大着胆子迈进官道。
当然,叶栀还有一些想不通的地方,比如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社会环境如何?躯壳原主饶家庭背景如何,不会真的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崽吧?
多次打量着身上缝缝补补,干净无尘的破烂衣裳,叶栀得出一个结论:躯壳的原主人绝对是个过惯苦日子的家伙。
这可不是一个让叶栀惊喜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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